《上海市急诊、ICU质控手册》(2011年版)要求标配心肺复苏机

     为了进一步加强上海市急诊科和ICU的质量建设,按照上海国际性大都市建设和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水平对急诊、ICU越来越高的需求,上海市急诊、ICU质量控制中心组织全市30多位质控专家对2004年版《上海市急诊、ICU质控手册》进行了修订。

     各区县政府、卫生局和医院领导对急诊科和ICU的建设越来越重视,普遍加大了对急诊和ICU的投入,建立了急诊抢救—留观—ICU连贯性一体化的绿色通道救治体制,使危重病急救患者得到了快速高效安全的救治,大大减少了急诊、ICU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发生。

     新修订《上海市急诊、ICU质控手册》(2011年版)已经明确要求:在急诊抢救室、急诊监护病房、专科医院急诊、ICU中需标配心肺复苏机至少1台。

     《上海市急诊、ICU质控手册》是全市各级医院急诊和ICU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,是急诊科和ICU的质量建设与行业质控标准。《上海市急诊、ICU质控手册》(2011年版)将从2012年开始在上海市各级医疗机构正式使用。